株洲律师
首页
吴律师 手机 15555555523(123中8个5)微信同号
点击即可在线咨询律师
首页
>
株洲律师
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应该怎样处理,一般怎么规定
时间:2024-03-31
作者:
株洲律师
处理借款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《合同法》第12章,《商业银行法》第4章,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,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座谈会纪要》等相关规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借款合同纠纷,除合同明确约定履行地外,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,由贷款方所在地,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本文链接:
http://www.628kb.cn/291743.html
转载请注明出处!
上一篇:
根据规定怎样才算劳动合同违约,一般怎么规定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
许昌律师
梅州律师
新疆律师
临沂律师
常州律师
重庆巴南区律师
绍兴律师
武汉律师
浙江知识产权律师
白城律师
丽水律师
酒泉律师
江门律师
龙湾律师
杭州建筑工程律师
云和律师
珠山区律师
芜湖湾沚区律师
惠州惠城区律师
大连甘井子区律师
成都金牛区律师
绍兴柯桥区律师
重庆江北区律师
巨野县律师
苏州律师
石家庄律师
岳阳律师
兰州律师
太原律师
驻马店律师